近日,武汉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为危旧住房改造开辟新路径。通知明确,原拆原建是对老旧小区(含单栋住宅楼)进行拆除重建。
适用范围为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,符合三类情形之一:小区部分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损坏被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需整体拆除的;无独立厨房、卫生间等非成套住房影响居住功能的;80%以上面积建筑建成超25年确需改造的。试点项目经“三看”遴选:看社区攻坚能力、看改造基础条件、看居民改造意愿。
改造方式上,受限项目按“三原”方式(不扩大占地、建筑面积、建筑高度,不增户数);具备条件的鼓励业主自主更新、原拆原建,原则上不增户数,可适当增加地上建筑规模。居民参与程序上,业主成立联合社,经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均80%以上同意后申请。资金方面,增量原则上不超过原证载地上建筑面积30%,划拨土地更新后可保留划拨、无需补缴出让金,并可申请多项补助与公积金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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